日前有機車騎士停下車來穿雨衣遭檢舉引發爭議(本報資料照片)
日前有機車騎士停下車來穿雨衣遭檢舉引發爭議(本報資料照片)

立法院2021年底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明定警察機關得不再受理紅黃線臨停檢舉,但因行政院遲遲未公布施行日,造成仍有國人在法律三讀通過超過2個月,仍因臨停紅線幾秒鐘「穿雨衣」遭檢舉挨罰。對此交通部回應表示將儘速瞭解,並洽原舉發警察機關可依規定免予舉發。

交通部今(8)日回應說明

媒體報導民眾檢舉機車駕駛臨停穿雨衣,依現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第15款規定,因客觀具體事宜致違反本條例規定係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交通警察依現行規定即得施以勸導免予舉發,交通部表示將儘速瞭解,並洽原舉發警察機關可依上開規定免予舉發。

另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施行日期,因為需配套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等二子法,總統110年12月22日公布後,交通部於110年12月28日、111年1月25日召會研商討論配套子法修正草案後,即依法制作業程序於111年2月14日預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部分條文(預告期依規定是60日,至111年4月17日),至預告期滿後,即會續依規定會銜內政部陳報行政院核定,自111年4月30日施行。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