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會使用網路找到與自已「想法與需求一致」的對象。(示意圖/取自Pixabay)
有些人會使用網路找到與自已「想法與需求一致」的對象。(示意圖/取自Pixabay)

在生活中,無法避免會有一些「生理需求」,因此有些人會透過網路來找到與自已「想法與需求一致」的對象;近期台南的蘇姓男大生在交友軟體上認識女大生小方(化名),兩人在約見面時,因地點離旅館很近,便提議先前往旅館休息,但蘇男因為當天沒有攜帶保險套,當下便決定和小方做半套就好,兩人事後也沒有一起去看電影;不料蘇男在幾天後遭對方以「猥褻」罪名提告,讓蘇男不禁無奈表示,「不就是女權自助餐?」

19歲的蘇男在見面後因為對方照騙及自己沒戴套,便只做半套。(示意圖/取自達志影像)
19歲的蘇男在見面後因為對方照騙及自己沒戴套,便只做半套。(示意圖/取自達志影像)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19歲的蘇男表示,兩人相約在台南火車站見面,在見面後,因為火車站附近設有旅館,便詢問小方是否要先休息再前往電影院;但兩人在進入旅館房間後,蘇男向對方表示自己並沒有準備保險套,同時也覺得小方本人與交友軟體上的照片不一致,便不想做全套,最後只由小方替他「服務」就結束。

兩人因完事後態度冷淡,也沒有去看電影。(示意圖/取自達志影像)
兩人因完事後態度冷淡,也沒有去看電影。(示意圖/取自達志影像)

而蘇男認為兩人在過程中並沒有產生火花,在完事後就對小方態度較冷淡,也沒有提起要看電影一事,直到後來小方的朋友來到附近找她,兩人才做退房;但蘇男卻沒想到在幾天後接到警察局通知去做筆錄,原先蘇男還認為是詐騙電話,後來解釋過後才發現,自己已經小方以猥褻的罪名提告;蘇男當下也無奈指出,自己在過程中並沒有恐嚇對方,認為小方如果當下心裡感到不舒服就應該停止,也生氣表示,對方根本就是在吃女權自助餐。

警方聽完蘇男說詞後也說道,在旅館房間內並沒有其他證據可以證明蘇男是否有牆破對方,但小方卻有強調自己在過程中有說過「不要」;便在審訊過後,將蘇男依猥褻罪法函送;現今有許多人會仰賴交友軟體來找到「身心契合」的另一半,但卻忘記見網友仍有相當高的風險,建議大家如果有在使用交友軟體,仍要記得保護自己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