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歲林姓男子家住新北市汐止區保一街某公寓,因與鄰居有糾紛,上網購買「震樓神器」,於去年6月至今年2月間不斷撞擊天花板、地板擾鄰。(汐止警分局提供)
47歲林姓男子家住新北市汐止區保一街某公寓,因與鄰居有糾紛,上網購買「震樓神器」,於去年6月至今年2月間不斷撞擊天花板、地板擾鄰。(汐止警分局提供)
買「震樓神器」報復樓上鄰居 受不了檢舉的竟是樓下

47歲林姓男子家住新北市汐止區保一街某公寓,因與鄰居有糾紛,上網購買「震樓神器」,於去年6月至今年2月間不斷撞擊天花板、地板擾鄰,汐止警分局獲報,通知林男到案說明,他坦承犯案卻辯稱其他鄰居也常發生噪音,警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6000元以下罰鍰。

據悉,33歲陳姓男子與42歲詹姓女子家住新北市汐止區保一街某公寓3樓,4樓住家內不斷傳出敲擊天花板、地板的震動聲,兩人自行錄製震動、噪音影片向汐止警分局長安派出所報案,警方獲報後到場時並未聽到噪音而且敲門查訪皆未獲得回應。

警方於製作住戶檢舉筆錄後,依法通知住在4樓的林姓男子到案說明,林男坦承有使用「震樓神器」製造噪音來騷擾鄰居,並也聲稱之前樓上住戶搬桌子、走動發出噪音,他去找樓上住戶理論衍生糾紛,才會出此計策,只是沒想到竟然是樓下的住戶先受不了向警方報案。

警方訊後將林男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3項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裁罰6000元以下罰鍰。汐止警分局長安派出所所長柯順雄呼籲,鄰居間相處應以理性和平方式相互溝通,勿以違法方式進行騷擾,以免問題未能圓滿解決還反而害己受罰。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