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嫌趁店員不注意竊取商品。(翻攝照片/高雄洪靖宜傳真)
蔡嫌趁店員不注意竊取商品。(翻攝照片/高雄洪靖宜傳真)
蔡嫌趁店員不注意竊取商品。(翻攝照片/高雄洪靖宜傳真)
蔡嫌趁店員不注意竊取商品。(翻攝照片/高雄洪靖宜傳真)

高雄大寮區鳳林一路上一間超商,從去年12月起接連遭竊嫌光顧,店家發現對內商品短缺後,在今年1月3日到派出所報案,經警方調閱周遭監視器,在小港找到蔡姓竊嫌,他供稱無業才竊取價位較低的商品自用,不過前後一共偷12次,導致店家損失6千多元。

林園分局昭明派出所今年1月3日接獲轄內一間超商從去年12月20日起,商品接連遭竊,立即成立專案小組,調閱監視器發現一名男子在結帳時,趁虛夾帶商品而出,像是五金、冷熱水龍頭、衣物、鮮奶不等,或者假藉結帳人潮眾多,沒付款就趁機離開。

該名55歲的蔡嫌原本矢口否認犯行,直到拿出監視器畫面他才坦承犯行,也解釋自己都只拿低價位的商品。經查,他前前後後約10天就竊取12次,店家損失約6千多元,偷的皆為民生物品,經了解蔡嫌因沒工作,一時貪小便宜,才會興起歹念,8日警方於小港住家逮人,全案訊後依竊盜罪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警方也呼籲商家可實施「員工自衛編組演練」,以增進職員反應能力;並強化警報系統設置及防搶、防竊設備;另外可建置高解析度監視器,確認畫面有無模糊或遮蔽及拍攝角度是否適當,以確實發揮強化治安功能,警民合作共同維護治安環境。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