爛透!缺錢花竟拿裸照勒索女友,渣男遭告下場出爐。(達志影像)
爛透!缺錢花竟拿裸照勒索女友,渣男遭告下場出爐。(達志影像)

一名住在北部的蘇姓男子,透過網路交友認識一名嫩妹後,雙方交往成男女朋友,2人在濃情蜜意時,男方要求女方拍攝半身裸照觀賞收藏,女友欣然答應,未料交往一陣子後,男方因缺錢花用,竟恐嚇女友交出一萬元,否則將把裸照散布出去,女友不甘被恐嚇,一怒下報警提告;桃園地院法官審結,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記載,蘇姓男子於民國109 年2 月底至3 月17日間,於交友軟體認識一名嫩妹後交往成為男女朋友,交往期間,女方曾經應男友的要求,自拍上半身裸照2 張,傳送給男友觀賞收藏。

但蘇男因為缺錢花用,竟在於同年3 月17日凌晨,連續利用LINE通訊軟體,將先前女友傳送給他收藏的裸照,回傳給女友並恐嚇表示:「你看我沒有處理那個錢,你看我會不會按下去,你也不可能有一萬,處理不處理,處理幾千啊,反正我一定會讓全部人都知道你」。

女友雖當場驚嚇,擔憂自己裸照會被男友流出,但還是想盡辦法推託,之後立即向方報案,警方立刻傳喚蘇男到案。

法官認為,因女方尚未交付款項就報警,讓蘇男未能得逞,屬於未遂犯依法減輕其刑。並考量蘇男恐嚇取財,雖未得逞,其行為實不足取,考量其犯後坦承犯行,依犯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以1仟元折算1日,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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