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提告離婚,指控妻子拿曬衣鋁桿毆打他,還傳訊息譏諷。(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一名男子提告離婚,指控妻子拿曬衣鋁桿毆打他,還傳訊息譏諷。(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北市1名男子提出離婚訴訟,指與妻子個性、金錢、價值觀念、宗教信仰嚴重歧異,婚後多次發生衝突,妻子還拿曬衣鋁桿毆打他,他受不了搬出去住,妻子還傳「你在宿舍多多念經,如有女鬼喜歡你,它會晚上陪你睡覺,還會讓你爽歪歪,搞得好,還會跟你生個鬼小孩」等訊息。法官審理認為,這對夫妻視彼如同破鏡,不願重新照面,已無法繼續共同生活,也沒有回復的希望,判准離婚。

根據判決書,這對夫妻1978年結婚、1996年離婚,又在1999年再度結婚。人夫指控,雙方因個性、金錢、價值觀念、宗教信仰嚴重歧異,屢生衝突,妻子還懷疑他外遇;在2016年某次爭執時,妻子竟持曬衣鋁桿毆打,讓他忍無可忍搬離家中。

而妻子還傳送:「像你兒子卡陰嚴重,我和他說話,他的反應跟你一樣」、「我感謝神尊的安排,拆穿你的假面具,你欺侮我帶天命的人,會得到懲罰」、「你在宿舍多多念經,如有女鬼喜歡你,它會晚上陪你睡覺,還會讓你爽歪歪,搞得好,還會跟你生個鬼小孩,祝你好運!」、「晚上你身上的陰魂有陪你睡嗎?有爽嗎?」等訊息,人夫主張兩人分居5年、鮮少聯繫,請求離婚。

妻子則辯稱丈夫婚後所賺的錢僅供自己花用,家庭生活及子女留學費用都是她負擔,她為了家庭和諧從未計較;而丈夫積欠銀行多筆債務,遭強制執行扣薪,又與其他女子過從甚密、謊報證件遺失、偽造文書,才導致雙方感情產生裂痕,縱使這段婚姻有破綻,也可歸責於丈夫,因此丈夫不可請求離婚。

法官審理認為,這對夫妻長期缺乏良性溝通,以致感情失溫,雙方備感壓力、身心俱疲、痛苦萬分;兩人看對方就如同破鏡,不願重新照面,已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婚姻難以維持也無回復之希望,且雙方對於婚姻之破綻有同等責任,因此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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