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屢次拿前女友的裸照騷擾對方,慘被對方提告。(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男子屢次拿前女友的裸照騷擾對方,慘被對方提告。(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許姓男子不甘心與女友分手,竟以先前交往期間拍下的親密照片威脅對方,要求對方花錢買回去,並把照片散播給前女友的妹妹。彰化地院審結,依恐嚇危害安全等罪,應執行許男拘役80日。得易科罰金8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許男不滿與前女友分手,便在2020年7月間,把兩人交往期間所拍下的前女友裸照,以通訊軟體傳給對方,並要求其花錢買回去,前女友見狀選擇直接封鎖不回應。

後續許男見前女友不上鉤,又陸續開新帳號騷擾對方,還傳簡訊說,「只會封鎖,我也只會外流」、「外流」等,依然被封鎖;豈料,許男見詭計未能得逞,便轉向把照片傳給前女友的妹妹,還詢問對方「妳認識這個人嗎?不知道這樣看不看的清楚」,讓前女友忍無可忍,最終選擇報警提告。

彰化地院法官審理時發現,許男的前女友早於2021年就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但許男無視保護令的2年效期,仍繼續與前女友聯絡,已違反保護令;且許男不以理性的方式溝通,拿偷拍的裸照威脅對方,造成對方不安。最終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與違反保護令等罪,應執行許男拘役80日,得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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