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行政院消保處查驗,抽測市售10件無線充電器,發現有「品質項目」4件不符合規定,「標示項目」4件不符合規定,「重要零組件比對」1件不符合規定,共有5件涉嫌違規。(消保處提供/林良齊台北傳真)
據行政院消保處查驗,抽測市售10件無線充電器,發現有「品質項目」4件不符合規定,「標示項目」4件不符合規定,「重要零組件比對」1件不符合規定,共有5件涉嫌違規。(消保處提供/林良齊台北傳真)

依經濟部標檢局規定,從去年1月1日起無線充電器為應施檢驗商品,但據行政院消保處查驗,抽測市售10件無線充電器,發現有「品質項目」4件不符合規定,「標示項目」4件不符合規定,「重要零組件比對」1件不符合規定,共有5件涉嫌違規。

無線充電器的安全與消費者權益至關重要,行政院消保處與標準局合作,在北部地區的實體店面及網路商店進行購樣,由標準局進行品質檢測,項目包括「標示檢查」、「傳導干擾試驗」、「輻射干擾試驗」及「溫升規定」,另分別由標準局及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依「商品檢驗法」及「商品標示法」等規定進行標示及「重要零組件比對」查核。

發現有4件輻射干擾試驗不合格,行政院消保處簡任消保官王德明表示,輻射干擾不合格恐怕會影響家中其他電子用品使用,如收音機、電視等恐怕都會受影響。

王德明說,其中有1件不僅品質不符規定、逃避檢驗,甚至還造假商品檢驗標識,恐怕涉及刑事責任,目前仍由標檢局釐清案情中。

王德明提醒,如果消費者購買到品質不合格的品項,可以依民法或消保法要求解約退款。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