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娃娃機有條件開放 ,復業申請通過17日起可營業。(陳慰慈攝)
新北娃娃機有條件開放 ,復業申請通過17日起可營業。(陳慰慈攝)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3日審核通過娃娃機復業相關指引,新北市14日起接受夾娃娃機店業者申請復業,審核通過者17日起可恢復營業,業者須遵守防疫相關規定,如採無人管理,需設置監視器及廣播系統,且留有管理人聯絡資訊。

新北市長經發局長何怡明表示,新北市將依照中央最新公布的指引來開放夾娃娃機業者營業,為落實定期清消、人流管制及手部消毒等防疫措施,並且需設置監視器與廣播系統,所以新北市將採申請制,請業者建置設備符合,以書面說明落實防疫指引的執行方式送經發局審核,經核准後即可復業。

何怡明補充,提醒業者在非營業時間需以明顯的方式阻隔出入口來關閉營業場所,避免消費者誤入爭議;採專人管理者,管理人員如暫時離開也需將營業場所關閉;採無人管理者需於營業場所設置監視器及廣播系統,且留有管理人聯絡資訊,並需在市府人員通知後30分鐘內到場,並配合現場改善防疫管制作為。另外,無論是否專人管理,均需遵守營業時間限制、容留人數管制以及戴口罩、手部消毒及環境定期清消等共通性防疫措施。

經發局補充,業者可在官網下載相關表單,僅需填寫現場聯絡人以及相關防疫措施的落實方式等相關資料,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3樓經發局商業發展科收,經發局會將核准復業名冊公布於官網。

經發局並呼籲,開放營業後會加強稽查,違反防疫措施將處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未經核准即營業或違反營業時間限制,將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提醒業者務必配合措施,共同落實防疫管制。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