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鎮開闢7號道路,5日舉行說明會。(竹山鎮公所提供/廖志晃南投傳真)
竹山鎮開闢7號道路,5日舉行說明會。(竹山鎮公所提供/廖志晃南投傳真)
竹山鎮開闢7號道路,民眾抗議。(民眾提供/廖志晃南投傳真)
竹山鎮開闢7號道路,民眾抗議。(民眾提供/廖志晃南投傳真)

竹山鎮7號道路,將於8月10日開始施工,竹山鎮公所5日舉行道路新建工程說明會,當地居民則發動抗議,強調透過路線外移,就不必耗費公帑還拆房屋;竹山鎮長陳東睦表示,將繼續與住戶溝通,讓反對聲浪降到最低。

竹山鎮7號計畫道路,北起竹山路,南迄加正2巷,路寬12公尺,全長796公尺;1973年竹山都市計畫公告實施、1991年完成徵收,但因路線爭議不斷,僅約300公尺完成,其餘路段尚未開闢,延宕迄今。

前年12月近800人連署陳情,要求道路外移,但內政部審查建議「3但書」,變更路線除了地主領取的補償費必須繳回,新路線範圍緊鄰河川,南投縣政府須出具證明文件,確認變更後不影響河川整治計畫與沿岸居民生命財產安全,且變更後未面臨建築線部分,縣府也須將因應對策納入計畫書,避免將來產生糾紛,不過,公所多次協調,都無法完成但書要求。

竹山鎮長陳東睦表示,由於道路開闢拆除民宅影響甚大,因此第1期工程將先針對其中208公尺施作,範圍從員林客運到包府千歲廣場,這段需要拆除的構造物有7個,目前都無人居住,其中3處由地主自行拆除,4處由公所拆除。

自救會長廖秀仁表示,當初公所規畫7號道路,是考量市區交通不便,但隨著時空轉移,現在的竹山聯外道路已經相當便捷,原規畫必須拆屋闢路的路線,一旁是寬闊堤防道路,公所應可放棄40年前的舊路線,透過路線外移,變更改闢堤防道路為新路線,就不用拆屋還耗費公帑。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