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議會27日三讀通過修訂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環保局指出,111年7月起規模以上之超商、速食店、飲料店必須提供「重複性使用容器」,圖為合作超商試辦「循環杯」的借環系統。(蕭靈璽攝)
桃園市議會27日三讀通過修訂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環保局指出,111年7月起規模以上之超商、速食店、飲料店必須提供「重複性使用容器」,圖為合作超商試辦「循環杯」的借環系統。(蕭靈璽攝)

環保意識抬頭,桃園市議會27日三讀通過修訂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環保局指出,111年7月起規模以上之超商、速食店、飲料店必須提供「重複性使用容器」,並表示桃園將成為6都第1個實施1次性容器減量的縣市。

桃園市議會27日三讀通過修訂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其中增訂規範指定規模以上之飲料販賣業、速食業、超商等應提供重複性使用容器,並需提供鼓勵消費者使用重複性容器之獎勵優惠措施,環保局表示,該條例於111年7月正式實施,且後續將和相關業者針對可行性討論施行細則。

關於該條例的業者規範範圍,環保局指出,目前全家、統一、萊爾富以及OK等四大超商體系,麥當勞、肯德基等大型連鎖速食店以及指定規模以上的飲料販賣業均在規範範圍內,並且強調,透過獎勵或鼓勵消費者使用重複性使用容器,逐年提高使用比例,以達到減廢的環保目標。

環保局長呂理德指出,全國使用拋棄式飲料紙杯塑膠杯1年約18億個,其中4大超商咖啡年銷量更超過4.5億杯,數量龐大對環境負荷及資源損耗造成嚴重影響,為推動「減塑減廢」,日前更和統一、全家兩大超商試辦「循環杯」的借環系統,呂理德表示,該系統試辦至7月止,大獲桃園市民好評,強調條例的推動確有可行性。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