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與標檢局合作抽驗10件「飲水用水龍頭」其中1件品質項目不符合。(消基會提供/林良齊台北傳真)
消基會與標檢局合作抽驗10件「飲水用水龍頭」其中1件品質項目不符合。(消基會提供/林良齊台北傳真)

市售水龍頭材質以銅合金及不鏽鋼市占率最廣,銅合金材質經過鑄造、拋光、電鍍後,使水龍頭看起來跟不鏽鋼相同,但使用一段時間後,電鍍層剝落與水接觸時,鉛便會溶於水。消基會與標檢局合作抽驗10件「飲水用水龍頭」其中1件品質項目不符合,不符合情形為與水接觸之本體材料鉛含量大於0.25%,鉛析出的風險比較高,長時間的使用可能會危害人體健康。

標檢局已依「商品檢驗法」第42條第1款規定,廢止其驗證登錄,並依同法第63條之1第1項規定通知報驗義務人限期回收或改正。如屆期未回收或改正將再依同法第63條之1第2項規定,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