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身為台中市街頭藝人的顧姓男子,專門鎖定喜愛韓星的少女,誆稱可幫忙獲得韓國團體的演唱會門票等方式,誘騙少女拍攝裸照,6年間總計有48人受騙,一審判18年,二審法官認為顧男是「自首」應可減刑,改判8年6月,顧男不服再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