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空姐4年前與荷蘭籍男子結婚後同住在新北市,但婚後不到半年,老公抱怨她性冷感、不配合親密行為,回到荷蘭與空姐分居,同時提出離婚訴訟。但空姐喊冤,雙方性生活不協調,是因老公要求次數頻繁,「性慾超強」且「做愛方式不自然」,雙方冷戰2年,且答應前往荷蘭共同生活,法官認為,兩人婚姻並非難以回復,判決不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