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一名國中女生,在班上同學的水壺中加入硼砂,導致對方上吐下瀉、暴瘦8公斤,被一狀告上法院,法官認為不符合殺人未遂要件,引發外界熱議。律師林智群解釋,殺人未遂不成立,關鍵在於該名女學生指稱,硼砂水自己有先喝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