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台中市七期重劃區一棟豪宅大樓,09年10月發生一起女房客從15樓墜樓陳屍中庭案件,屋主在事發後,認為自己的豪宅瞬間變成凶宅,請專業公司鑑價後,減損了1217萬元,氣得一狀告上當時承租的房客母女。發生意外的女房客行為並未造成房屋毀損或功能喪失,且她對於生命有百般無奈才最此決定,無法認為她是故意,判決屋主敗訴,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