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駐越南代表處前祕書、蕭裕文收取賄賂支付自己房屋租金、購置奢侈品LV皮件等,他在審核簽證時放水,讓不具資格的越南人士來台留學,最高法院駁回蕭的上訴,依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及財產來源不明罪,將蕭判刑8年8月、褫奪公權4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