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對夫妻結婚近10年後離婚,人夫離婚後帶女兒驗DNA,未料報告竟顯示他並非生父,憤而向妻子提告,求償過往花在女兒身上的健保費、保險費與精神撫慰金。高雄地院審結,判人妻須賠償41萬餘元。可上訴。
台中28歲王姓女子到苗栗工作,日前不慎發生工安事故,右腳重傷截肢,遭到公司對此冷漠以對,因此請求外界協助,王女控訴公司除了只給10萬撫恤金打發外,老闆娘更語出驚人「截肢而已不嚴重啦,裝義肢就能走了」,甚至反控王女要求2000萬賠償,引發社會關注,對此老闆娘表示是看王女心情低落,才想「鼓勵開導」。但王女透過臉書社團《杜芬舒斯博士的邪惡企業2.0》代為發文表示,「妳可以繼續說謊沒關係」、「這只是馬後炮。」
年後很多人可能會想拿紅包錢直接買保單,金管會16日提醒民眾,繳保費最佳的三種方式,是用信用卡刷卡、銀行帳戶扣繳、或開立平行及禁止背書轉讓且抬頭為保險公司的支票,可留有相關紀錄,保障自身權益,少用現金繳保費,可減少被挪用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