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確診者輕症居多,金管會日前要求保險公會要訂出防疫保單理賠指引;產險公會整理出常見10大QA問答集,除了表態接受「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外,最受矚目的用藥處置等議題,產險公會表示,由各產險公司依理賠處理制度判斷,在處方、用藥、施術或處置等是否理賠或融通給付,簡言之,不侷限使用3種新冠用藥才可理賠。
富邦產險日前宣布將婉拒防疫險重複投保者,掀起各界熱議。今(17日)發布公告,5月14日前已完成承保簽發保單者,及已寄發續保通知書給保戶,並已收取保戶之保費者,保險契約即為成立,而5月14日以後則一律婉拒承保。
繼產險龍頭富邦准許「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替代書面診斷證明書,做為防疫保單申請理賠文件後,明台產險、泰安產險也紛紛跟進;明台產險坦言,從審核案件中發現,40%比例保戶同時擁有2家(含)以上產險公司的防疫保單,意味道德風險高,目前還是存有少數投機或透過保險套利的保戶,基於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明台設有「防疫險專責理賠人員」。
為舒緩醫院急診室申請診斷書的人潮,壽險業同意可以數位健康證明替代醫生診斷書申請保險理賠,產險業則交由各公司自行決定。數位證明、快篩陽性視同確診、輕症居家照護未用藥是否可理賠,保戶4大關鍵權益問答一次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