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許維恩日前遭不良廠商盜用她的肖像、名義做宣傳,罕見動怒PO文,「根本就是詐騙消費者的行為。」過去她都只是留言警告對方別再這樣做,這次原本也想息事寧人,只要求對方公開道歉即可,並保留法律追訴權;沒想到不肖廠商私下向許維恩與經紀公司道歉後,卻又開記者會發聲明表示自己並無錯誤,並稱要對許維恩和經紀公司採取法律行動,行為令人費解,許維恩的經紀公司為了保護藝人權利,發出聲明稿,決定硬起來提告。
目前政府《採購法》有重大漏洞!立委邱臣遠指出,太魯閣號事故肇事廠商李義祥違反《採購法》卻未停權;且李義祥之前雖曾經遭停權,解除列管後內政部資料上也查不到,無良廠商還能借屍還魂變成分包商,危害公共安全甚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