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五倍券自去(110)年10月8日開始領用,為保障今年4月份出生的新生兒領券權益,若生母或生父具領取振興五倍券資格,只要憑新生兒出生證明等文件,即可至郵局領取紙本五倍券或等值郵政禮券,選擇領取郵政禮券的期限延長至5月底前。(資料照,鄧博仁攝)
振興五倍券自去(110)年10月8日開始領用,為保障今年4月份出生的新生兒領券權益,若生母或生父具領取振興五倍券資格,只要憑新生兒出生證明等文件,即可至郵局領取紙本五倍券或等值郵政禮券,選擇領取郵政禮券的期限延長至5月底前。(資料照,鄧博仁攝)

振興五倍券自去(110)年10月8日開始領用,為保障今年4月份出生的新生兒領券權益,若生母或生父具領取振興五倍券資格,只要憑新生兒出生證明等文件,即可至郵局領取紙本五倍券或等值郵政禮券,選擇領取郵政禮券的期限延長至5月底前。

經濟部統計截至今年3月10日止,已逾2336萬人領取,約占符合領取資格人數98.5%,民眾領用十分踴躍。

考量今年4月間出生的新生兒,仍有未及辦理出生登記,於國內尚無戶籍、無法領用五倍券的情形,為保障其領取五倍券的權益,經濟部已修正發布振興五倍券發放辦法第4條,規定於今年4月份出生並領有經公、私立醫療機構或合格助產士等出具出生證明之新生兒,且其生母或生父符合領取五倍券資格者,得選擇領取紙本五倍券或等值有價證券(郵政禮券),擇定領取等值有價證券(郵政禮券)者,應於今年5月31日前至郵局領取。

考量醫療院所新生兒出生通報作業時間最長為7天,為確保家屬至郵局能順利領取,建議先致電1988確認新生兒資料已完成通報後,攜帶出生證明、生母之身分證或居留證或健保卡,以及代領人之身分證明文件至郵局領取。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