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一名陳縣尉買通胥吏「造假履歷」,最後成功升官,成為縣令。(示意圖/新華社)
宋朝一名陳縣尉買通胥吏「造假履歷」,最後成功升官,成為縣令。(示意圖/新華社)

有些求職者為了得到心儀的工作,就會試圖偽造自己的學經歷,希望能藉此給面試官留下好印象。但你知道嗎?其實在古代「造假履歷」的事情並不少見,宋朝就曾有一名縣尉買通掌管官員升遷文件的胥吏,只在「履歷」上多加一筆便成功升官。

《河北大學宋史研究中心》指出,古代的官員任選制度經歷過好幾次變革,到了魏晉時期實行的是「九品中正制」,世家大族把持著選人用人的權力,執行過程中只注重門第,導致「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族」的現象,這種情況下,只要家族背景好看、能夠證明自己出身高貴門第,就可以輕鬆成為高官。

唐宋科舉制度興盛後,從制度上看,做官後能否升遷,就得看官員個人的政績和品行,因此唐宋時期的朝廷相當注重官員的「履歷」,而且當時還實行「官員任期制」,2~3年任滿後就得等待吏部新的人事命令,至於下一份工作是好是壞,則要參考官員的資歷、推薦人、前一任期表現等;於是有官員為了升遷或得到爽缺,就會請人幫忙「造假履歷」,這個行為又稱作「司同之助」。

「司同之助」源於《桯史‧卷五‧部胥增損文書》,宋孝宗淳熙年間,一名張姓官員在廣州增城縣做縣尉,當地有一名叫做劉花五的大盜,原本張縣尉打算親自捉捕他,卻遭到手下陳弓級(官名)阻止,並代替他將大盜抓捕歸案,豈料結案報告中自己一點功勞都沒有,讓張縣尉相當頭痛,到處請求更改報告卻未果。

等到張縣尉任滿,到吏部報到、等待新工作發配時,一名胥吏告知他,只要給予報酬就可以幫忙,張縣尉思考了幾天決定答應,並於2個月後得到好消息,他竟被任命為永福縣縣令,獲得晉升讓他十分欣喜,除了原本講定的金額,還多給幫忙的胥吏一份厚禮。

而這名胥吏的手段也被記載在《桯史》當中,他將資料裡「增城縣尉司弓級陳某獲若干盜」的「司」字多加一筆,變成「增城縣尉『同』弓級陳某獲若干盜」,如此一來陳縣尉不再只是命令下屬的人,而是一同捕獲大盜的功臣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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