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諾富特事件延燒,中央地方四方會議究責後決議對華航分3大方向開鍘,其中桃園市政府針對華航擅自將華航1館部分樓層當機組員檢疫處所,還與一般民眾同層混住,決議採「逐日計罰」,共計211天、每日6000元,累計將開罰126萬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