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才剛錄取某大超商店員的正妹,上班第一天,就被老闆兼店長阿勇以談勞健保及薪水理由,不顧自己妻子正在顧店,在超商二樓辦公室內,藉機按摩後撫摸胸部進行猥褻,高雄高分院依利用權勢猥褻罪,判處阿勇有期徒刑10月,得易科罰金,但考量阿勇和女方及其母親已用15萬元、7萬元和解,宣告緩刑3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