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任集團總裁特助、月薪20萬元的曾姓男子,今年4月酒後打電話報案,指稱酒吧有男生虐待女生之情事,員警到場處理後,他竟罵「有受英國教育嗎?」並出手毆打,台北地方法院考量他道歉及和解,依妨害公務罪判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