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收到賣家傳來訊息,語帶恐嚇稱「惡意棄單不付款,小心吃官司」、「訂貨不取,將提告詐欺及毀損罪」,讓買家心驚驚,「網購不取貨,會有罪嗎?」台中市府消保官表示,一般網路購物,消費者本有7日猶豫期,可於到貨前或取貨後7日內解約退貨。
知名直播主連千毅於2018年12月29日因不滿郭姓消費者要退費,竟然以台語語音簡訊,以及傳送黑衣人參加喪禮照面恐嚇郭姓消費者,並挑釁說歡迎去提告。橋頭地院一審以連千毅為累犯,處拘役60天,但連千毅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今(17日)二審宣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