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人夫偷情辦公室女同事,多次與小三在摩鐵開房間,甚至在公司樓梯間「解決」,女同事稱不知林男已婚受檢察官採信,將她不起訴,後因曾用「偷情」2字形容兩人關係,法官改判其侵害林妻配偶權,應賠60萬元。
1名女網友在《Dcard》發文她和男友共用同一個外送平台,因為男友是平台會員可以免外送費,但她卻發現1筆可疑的鹹酥雞訂單,明明2人不住新北市,該訂單送到新北,當時男友還謊稱是男同事想省錢用她們帳號訂的,事後原PO發現竟然是男友偷吃女同事,還偷偷到女同事家溫存,貼文一出引起熱議。
一名李姓大貨車司機,偷偷與公司女同事A女發生外遇,並在107年底到108年初,多次相約出遊並發生多次性關係,但李男的女兒某日從父親抽屜內而阿雄的2位女兒從父親抽屜內6張發票兌獎,赫然發現發票清單上都有購買保險套紀錄,於是偷偷告訴母親,才讓父親外遇事曝光,正宮事後請求60萬賠償,但李男始終否認有買過保險套,由於李男家中僅有他一位男生,且女兒也出面作證是他購買,台中高分院判決李男與小三應賠償正宮新台幣20萬元,不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