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小希(化名)與女子阿斐(化名)結婚,卻發現阿斐竟有小三,經常與該位小三出遊,同住飯店並發生性行為,均讓她精神痛苦,遂提告向小三求償60萬元。苗栗地院審結,判小三侵權屬實,須賠償1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