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人妻與軍人4個月就離婚收場,追查之下才發現丈夫竟與女軍人外遇。(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人妻與軍人4個月就離婚收場,追查之下才發現丈夫竟與女軍人外遇。(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人妻與黃姓軍人新婚4月就離婚收場,讓她一頭霧水,追查之下發現丈夫竟與女軍人出軌,互傳甜蜜的訊息,驚覺婚姻被他人借入,憤而將2人告上法院求償。花蓮地院審結,判2人須連帶賠償30萬元,另黃男要再賠10萬元。

判決書指出,人妻主張,與黃姓男子為夫妻關係,黃男為職業軍人,未料兩人甫結婚4月就離婚,原因則是黃男與王姓女軍人出軌,多度在通訊軟體LINE上互稱彼此為「寶貝」,還曾寫下「我把你老婆哀居翻完了」、「然後就很想離開你,但我發現我做不到」,黃男也曾說「王XX是我的」等語,認為黃男與王女的行為已侵害她的配偶權,憤而提告請求連帶賠償。

對此,黃男與王女辯稱,兩人僅有言談曖昧的對話紀錄,並無實質侵害配偶權的行為發生,認為人妻應該提出更多證據證明他們的確侵害了配偶權。

花蓮地院法官勘驗證據,認定黃男與王女的對話紀錄用語,已經非單純的男女友誼,已超過普通異性友人的相處,足以破壞人妻與黃男的婚姻幸福美滿,且王女曾說,「介入你們的婚姻」、「不該有的關係,我會斷乾淨」等,均證明2人關係非比尋常,認為求償有理,審酌之下判2人須連帶給付30萬元,黃男須另給付1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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