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人夫在醫院住院時,與同病房的病友女兒發展不倫戀,經常外出約會與發生性行為。(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人夫在醫院住院時,與同病房的病友女兒發展不倫戀,經常外出約會與發生性行為。(示意圖/Shutterstock)

台北一名周姓人夫因故住院休養,意外認識在同間醫院照顧父親的王姓女子,因而發展成不倫戀且發生性行為,直到周妻目擊兩人約會,全案才曝光。台北地院審結,判王女須賠周妻35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周妻主張於2006年與丈夫結婚,育有2子,周男2017年11月間因故住院,意外結識前往該醫院照顧父親的王女,兩人墜入情網後,經常外出約會、擁抱、親吻與發生性關係,她於2019年察覺後曾打給王女對質,甚至於同年8月間目擊兩人在外約會,令她氣憤的是王女對於介入他人婚姻毫無悔意。

周妻控訴,丈夫曾簽下切結書,承諾與王女斷絕往來,但2020年5月間王女竟又再次打視訊給丈夫,言談相當露骨,已嚴重破壞她與丈夫的婚姻感情及家庭幸福美滿,侵害配偶權甚鉅,遂依法求償100萬元。

對此,王女辯稱,她在醫院照顧父親,才因緣際會認識同病房的周男,兩人僅是日常問候與閒聊,縱使對話有些情色,但僅是喝醉後的戲謔與玩笑,絕對沒有不正當的交往關係。

台北地院法官勘驗證據,發現王女與周男的對話紀錄中,周男曾說「我知道我有老婆還跟你談戀愛,是我對不起你」,王女回應「沒有人,能有家庭又要有情人,兩者不可能同時擁有」等,認定2人關係已超越朋友,不採信王女辯詞。

法官還發現,王女曾向周男表示「又大又粗的周哥哥」、「親你的弟弟喜歡嗎?」、「幫你下面吸吸舔舔就會好了」等語,推知兩人有發生性行為,否則不會出現此種對話,審酌雙方經濟能力等,判王女須賠周妻35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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