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網友將車停在瑞芳火車站旁的停車場,漏看不找零的公告,傻傻多繳了停車費。(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網友將車停在瑞芳火車站旁的停車場,漏看不找零的公告,傻傻多繳了停車費。(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網友昨(29日)將愛車停在瑞芳火車站旁的停車場,漏看停車場不找零的公告,白白拿出百元鈔票支付20元的停車費,無奈上網抱怨。文章曝光後,有網友建議超收停車費可向消保單位投訴。

這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發文,稱29日他將轎車停在瑞芳火車站旁的自助停車場,停車費為20元,沒多想太多便投入100元鈔票,稍待片刻才發現機器未找零,抬頭一看驚覺繳費亭的公告寫道,「請勿多繳停車費用,無法找零,盡(敬)請見諒。」

原PO坦承,漏看公告有錯在先,致電給停車場業者,八成僅會得到「已公告不找零的回應」,來回溝通要花費很多時間,因此打算摸摸鼻子認賠,只是好奇停車場不找零的規定是否合法,遂上網發文求解。

文章曝光後,不少網友留言回應,「高招,業者真是高招」、「超收可以向消保單位投訴,讓業者去頭痛」,還有網友指出,財政部公告今年1月起,所有停車場與自動販賣機均須開立統一發票,建議可檢舉停車場未開發票,但也有網友發現,該停車場公告貼有國稅局審核的「免用統一發票」貼紙,所以沒開發票也不會有責任。

(本文由 中時新聞網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