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與已婚OL交往,遭OL事後反悔,男子在茶水間、廁所猥褻得逞,遭判4年4個月。(示意圖/shutterstock)
男子與已婚OL交往,遭OL事後反悔,男子在茶水間、廁所猥褻得逞,遭判4年4個月。(示意圖/shutterstock)

台南1名已婚女同事與杜姓男同事因工作相遇認識,杜男向女同事告白成功交往,但交往半個月之後,女同事向杜男提出分手,在杜男詳問之下,才驚覺女同事「已經結婚」,杜男因不甘心受騙,多次邀約女同事茶水間講清楚,卻趁機撫摸胸部、猥褻下體得逞;法官依強制猥褻罪、強制性交罪,杜男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4月。

根據判決書記載,109年11月初女子阿芳(化名)認識同公司杜姓男同事,兩人因互動親密,而順勢交往,半個月後,阿芳便向杜男提出分手請求,並坦言「已經結婚」,認為兩人的行為是不對的,不想對不起老公,杜男聽見阿芳提出的分手請求,無法接受,並認為一開始是阿芳主動勾引,多次傳送訊息要求阿芳在公司說清楚。

同年隔月,杜男傳訊約阿芳在公司茶水間外防火巷見面,卻不顧阿芳意願,強行將阿芳拉坐腿上,並用手撫摸阿芳胸部,並掀開阿芳內衣,親吻胸部,甚至隔著阿芳褲子撫摸下體,猥褻得逞。

隔日杜男再次傳訊約阿芳至同地點,卻被拒絕,但兩人卻在茶水間巧遇,杜男從後方強行擁抱阿芳,也不顧阿芳反抗稱「不要再這樣」、「不要」,杜男失去理智將阿芳拉進廁所,用手撫摸胸部、親吻嘴巴,再把手伸進阿芳內褲撫摸下體,指侵得逞,因聽到廁所外有聲音,杜男便匆匆離去。

事後阿芳報警,並於偵訊中稱,一開始以為杜男知道自己結婚,所以杜男告白時有接受,但基於已有婚約,並認為不能再繼續這樣下去,便開始疏遠、敷衍對方,但杜男則頻頻騷擾,要求「肉體上補償」、「簽切結書保證不外遇」,甚至還阿芳被侵犯後,杜男還傳送訊息表示「生氣?反抗你濕很快,互相配合對大家都好。手上還有殘留味道」,讓她很崩潰。

台南地院審理,杜男不顧阿芳反對意思,憑藉著體型、力氣優勢,分別對阿芳強行猥褻得逞,杜男至今否認犯行,並無任何歉咎之意,法官依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10月,又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10月,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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