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客貨車68歲張姓男駕駛坦承肇事,其車頭右前方板金處也受損。(國道警提供/劉秀芬台南傳真)
小客貨車68歲張姓男駕駛坦承肇事,其車頭右前方板金處也受損。(國道警提供/劉秀芬台南傳真)
小客貨車68歲張姓男駕駛坦承肇事,其車頭右前方板金處也受損。(國道警提供/劉秀芬台南傳真)
小客貨車68歲張姓男駕駛坦承肇事,其車頭右前方板金處也受損。(國道警提供/劉秀芬台南傳真)

一名正妹9日愛車停在國道3號東山休息站被擦撞,肇事者未停車處理,好心路人留下肇事車輛車號紙條,讓這名正妹很感動,上臉書社團發文感謝這位好心人。國道警10日上午表示,已找到肇事者,中午已前往白河分隊製作事故資料。

國道警第8公路警察大隊表示,國道3號東山服務區停車場9日10時10分發生肇事逃逸案,許姓自小客車進入服務區停車休息後,返回時發現車遭擦撞,肇事者未停車處理,經好心用路人留下紙條循線找到肇事逃逸者。

第8大隊指派白河分隊編號856巡邏車到場處理,並連繫該肇事車輛,該自小客貨車68歲張姓男駕駛坦承不諱,10日中午前往白河分隊製作事故資料,可見其車頭右前方板金處也受損。

第8大隊呼籲駕駛人,若發生交通事故,應依規定處置,否則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處新台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