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高分院更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處劉姓乩童有期徒刑3年10個月。(本報資料照片)
台南高分院更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處劉姓乩童有期徒刑3年10個月。(本報資料照片)

雲林縣1名體重138公斤的劉姓男乩童,因對國小同學的弟弟有好感,藉口要幫對方解決賣車糾紛,先將其騙到住處,再誘騙吞下威而鋼後,強行口交得逞。被害人利用劉男想肛交不成,佯稱要喝酒才會有反應,趁機脫逃向警方報案。一審依以藥劑強制性交未遂罪處刑4年,經劉男支付30萬元賠償金後,更一審改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10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劉男在雲林某宮廟擔任執事、乩童,因國小同學的弟弟與他人買賣車輛有糾紛,對方擔心發生訴訟,2018年5月間在哥哥等家人的陪同下,多次前往該宮廟抽籤、祈求庇佑,劉男因此對其有好感,曾在宮廟旁指「你身體出問題」、「生殖器不會勃起」,讓當事人頗感困惑。

之後,劉男曾多次向當事人及其家人表示,當事人在外面惹事,有警察在盯著,要對方攜帶衣物到他的住處躲幾天,導致其家人信以為真,誤認劉男有意幫助當事人,即使當事人百般不願,仍不得不依家人的要求前往。

劉男在住處先詢問當事人車輛糾紛事宜後,接著拿出1顆威而鋼,佯稱是調養身體的藥物,要求對方服下後,如果感覺身體發熱就要脫衣服。當事人察覺有異,藉故躲到廁所內,偷偷以Line要求家人來帶他回家。

不料,當事人返回房間後,劉男要求其躺到床上,接著以重達138公斤的身軀重壓對方,並隔著衣褲伸手撫摸其下體;當事人雖抗拒,但劉男仍不顧其反對,喝令其脫下衣褲,強行口交得逞。

過程中,當事人一再說,「我沒有這個嗜好」,且出手推人,劉男無視其反對仍持續性侵,還企圖肛交,但因當事人反應消退無法得逞。此時,當事人假裝要喝酒才會有感覺,騙劉男借其機車外出購買,趁機向派出所求救。

審訊時,劉男否認犯行,辯稱因長期服用降血壓藥,有性功能障礙,才上網購買威而鋼,作為平日保養身體用。由於當事人詢問平日有何保養身體的秘方,他才從抽屜拿出威而鋼放在桌上,對方自行取用;同時,當天也沒有強制性交。

不過,從一審到更一審全都認為,如果不是親身經歷,無法憑空捏造整個事件的過程細節,加上當事人的哥哥也作證,指事發時弟弟一臉驚恐,一直哭說「我要死」,並表示被告性侵他,事後也不敢在房間睡覺,還出現失眠、焦慮、噁心、看到男生會不信任等急性壓力反應。

更一審認為,被害人在一、二審時,均表示無法原諒劉男,希望從重量刑,且偵查、審理期間,劉男均一再飾詞否認犯行,未見絲毫悔意;但因原審判決後,雙方達成調解,扣除已領取犯罪被害人補償金30萬元外,劉男又支付30萬元賠償金,因此量處其刑。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