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男酒後騎電動自行車拒絕酒測。(翻攝照片/高雄洪靖宜傳真)
張男酒後騎電動自行車拒絕酒測。(翻攝照片/高雄洪靖宜傳真)

高雄一名男子酒後騎著電動自行車,因為搖搖晃晃被巡邏員警攔了下來,但他拒絕酒測,得知得挨罰2400元,居然跟警方討價還價,還問「說能不能低點」。警方表示,騎乘自行車、電動車等慢車酒駕,加重處罰,罰金600到1200元,拒測得罰2400元。

高雄小港分局漢民派出所員警7日12時48分,執行巡邏勤務時,在小港區山明路附近,見一名男子騎乘電動自行車,搖搖晃晃,行車不穩,立刻將人攔下,果真該名76歲的張姓男子身上飄出陣陣酒氣。

員警謝員隨即詢問是否有喝酒上路,及是否願意接受酒測,張男對於酒駕情事坦承不諱,但卻拒絕酒測,員警詢問是不是真的不願酒測,張男立刻說:「不用!拒絕!」。

但接著聽到拒絕酒測得開罰2400元後,態度又變了,他驚呼「那麼多!」,接著還問「可以更低嗎?」,讓員警傻眼直說這不能喊價,不能開玩笑的,全案依法開單告發。

警方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電動自行車酒駕上路,倘若酒測值達0.15到0.25mg/l,處600到1200元罰鍰,超過0.25 mg/l則比照機車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另外拒測則處24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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