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39類場所的工作人員,最晚須於12月17日前完整接種2劑疫苗。(本報系資料照)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39類場所的工作人員,最晚須於12月17日前完整接種2劑疫苗。(本報系資料照)

為提高新冠疫苗覆蓋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39類場所的工作人員,包括外送員、攤商、巿場工作人員、商場收銀員等,最晚須於12月17日前完整接種2劑疫苗,若未打2劑疫苗,元旦起上工前,必須提供3日內的抗原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且之後每周都要出示最新檢測證明,否則禁止工作,意即被公告的39類工作人員若想在元旦後正常出勤,只剩9天時間可打疫苗。

為因應春節返台人潮,避免Omicron趁虛而入,指揮中心日前宣布,衛福部、內政部、海委會、國防部、勞動部、交通部、經濟部、農委會、司法院、法務部、教育部、考選部等部會所管轄的39類工作場所人員,從元旦起皆須完整接種2劑疫苗,否則要出示PCR檢驗陰性證明,變相強制相關行業人員接種疫苗。

中央各部會及地方政府權管場所場域工作人員/從業人員皆應接種COVID-19疫苗2劑且滿14天。(資料/指揮中心提供)
中央各部會及地方政府權管場所場域工作人員/從業人員皆應接種COVID-19疫苗2劑且滿14天。(資料/指揮中心提供)

目前被列入強制接種的行業從業人員有39類,衛福部管理的部分,包括托嬰中心、多元預防社區式活動、社區型衛生福利機構、失智社區服務據點、親子館、民俗調理業;內政部管理的警消人員;勞動部管理的職業訓練場所;交通部管理的航空機組員、商船船員、防疫車隊駕駛、高鐵或台鐵等運輸業人員、郵務處理人員、外送員,以及軍人、憲兵、選務人員、殯葬場所工作人員、防疫旅宿工作者。

中央各部會及地方政府權管場所場域工作人員/從業人員皆應接種COVID-19疫苗2劑且滿14天。(資料/指揮中心提供)
中央各部會及地方政府權管場所場域工作人員/從業人員皆應接種COVID-19疫苗2劑且滿14天。(資料/指揮中心提供)

經濟部主管的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營業場所、視聽歌唱場所、桌遊及麻將休閒館、歌廳、舞廳等八大場所、大型餐宴、婚宴場所、美容美體業、會議及展覽場館、倉儲業、合法攤商及賣場收銀人員;農委會管理的各類批發市場工作人員;教育部主管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社區大學、短期補習班、樂齡學習中心、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游泳池等。

指揮中心規定,明年1月1日起上述相關人員必須接種第二劑疫苗滿14天,回推等於最遲12月17日前得打完第2劑,否則元旦起上班必須提供3日內的抗原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且未來每周都需出示最新檢測證明,否則禁止工作P。

(本文由 中時新聞網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