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人夫愛愛時不戴套,懷孕又逼墮胎讓妻子喊離,丈夫卻揚言做愛1000次才可以。(中時資料庫)
一名人夫愛愛時不戴套,懷孕又逼墮胎讓妻子喊離,丈夫卻揚言做愛1000次才可以。(中時資料庫)

一名人妻控訴老公做愛時不願意戴套,讓她多次懷孕且要求墮胎,甚至要她吃避孕藥自行避孕,讓她身心受創,甚至在外養有小三而訴請離婚,但丈夫則卻反咬妻子也偷吃小王,擔心懷孕才吃避孕藥,且遭到妻子設局外遇,一審丈夫勝訴。但妻子不服上訴,拿出證據指稱丈夫傳訊表示要做愛1000次才同意離婚,甚至說「我要一直X妳,X到妳死」,二審法官認定雙方已無婚姻基礎存在,逆轉判妻勝訴准予離婚。

根據判決書記載,這對夫妻在民國99年10月10日結婚,婚後育有2 名未成年子女,但雙方自第二個小孩出生後就分居在同屋之2 、3 樓。妻子控訴,丈夫因不喜歡使用保險套,都要求她自行避孕,一旦若懷孕,就強迫墮胎,完全不顧她身體或心理上之傷害。

101 年間,女方又懷孕,丈夫竟又強迫她墮胎,但遭到她抗拒,隱忍到生下第二個小孩,但丈夫仍不願使用保險套做愛,她只好自行長期吃避孕藥,導致身體及心理承受極大壓力。

妻子控訴,丈夫甚至從106 年起,經常半夜無故潛入房間騷擾及強迫做愛,且以「我不會讓妳離開,我要一直X妳,X到妳死」等言語刺激羞辱。而且丈夫自小孩出生後,均未分擔家務或負起照護子女之責。又於108 年4 月間不告而別迄今未聯絡及探視子女,最後竟然還發現在外養小三。

但丈夫辯稱,妻子購買避孕藥及所患適應障礙症,恐係與其婚外情有關。

竟委請徵信社,設局讓他與女性友人捲入不正當男女關係。結果一審法官採信丈夫說詞,判決妻子敗訴。

妻子不服上訴,直咬丈夫常趁她吃安眠藥後爬上她的床硬上,她質問丈夫「沒戴套射入怎麼辦?你就再去買事後避孕藥給我吃嗎?」並質問丈夫「很多事情都是在傷害我嗎?」妻子還拿出簡訊舉證丈夫揚言必須做愛1000次來換離婚條件。

高院法官審酌,本案丈夫未對妻子採取保護之避孕措施,導致她需長期服藥,恐危害身體健康,且竟趁妻子服藥後意識不清時,多次對妻子進行性交,並出言終生將強迫與她行房,不但侵害妻子身心權益,亦嚴重漠視人格尊嚴及性自主權。

法官也認為,妻子對丈夫傳送抒發心情及邀約參與家庭或學校活動等訊息,長期幾乎未回應,也未分擔照護子女之責,此冷淡態度,使妻子感到備受冷落 及孤立無援,夫妻情感長期無法交流而日益淡薄,已損害兩造夫妻間應有之互信互愛關係。且雙方曾於107 年間簽署離婚協議書,丈夫已於108年4 月離家迄今,且雙方對外均有出軌行為,並於訴訟中互相指責對方,夫妻情份已蕩然無存,情愛基礎崩壞,難以回復共營婚姻生活,因此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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