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動保處提供消毒藥水及除蟲器供豬農消滅潛在非洲豬瘟媒介。(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新北市動保處提供消毒藥水及除蟲器供豬農消滅潛在非洲豬瘟媒介。(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新北市動保處人員進行養豬場訪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新北市動保處人員進行養豬場訪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為避免我國淪為非洲豬瘟疫區,農委會昨宣布30日起禁止廚餘養豬1個月,違者最重罰300萬元,新北市非洲豬瘟災害應小組已發文通知轄區130家養豬戶,並提供豬農消滅壁蝨的消毒藥水,要求每周清消一次,以防堵潛在感染途徑。

新北市動保處指出,非洲豬瘟病毒在冷凍豬肉存活時間可達1000日、冷藏豬肉100日、豬舍30日、糞便11日,病毒可經由感染病豬體液、分泌物、排泄物或屍體傳播,連平時在犬貓身上常見的壁蝨也是傳播媒介。養豬場豬隻可能經由攜帶非洲豬瘟病毒的「軟殼壁蝨」叮咬而感染,腐蠅也能攜帶病毒1至2天,病毒也會被人及其穿著衣物鞋帽,畜牧場的車輛、器械,以及受汙染的廚餘、飲水所傳播。

動保處表示,台灣夏季炎熱,畜牧場平時就可能有壁蝨及其他節肢動物存在,撲滅傳播途徑也是防堵非洲豬瘟傳播重要關鍵,因此發送捕蠅紙、消毒水給豬農,要求畜牧場每週三擴大環境消毒加強全場病媒撲滅,讓非洲豬瘟病毒無所遁形,並提醒養豬農民,自主落實豬場人、車,包含運豬車、飼料車、化製車及訪客車輛等門禁管制、場區定期清潔消毒,維護豬隻安全。

新北市有130家養豬場,廚餘飼養84家,飼料飼養46家,19日越南走私肉製品發現含有非洲豬瘟病毒後,動保處立即與農業局、環保局組成聯合稽查小組,近日除進行越南小吃店、傳統雜貨店、販賣越南食品店查核,也稽查養豬場廚餘使用及豬隻健康訪視,確認落實執行消毒作業,其中,萬里區某養豬場因未持有廚餘再利用檢核登記,卻違法使用廚餘飼養,已依《飼料管理法》裁罰3萬元。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