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投保在政府單位、國公營事業的受雇勞工且薪資在4萬元以上,因為同時在職業工會投保2萬3100元以下,也順利領走3萬元生活補貼。(報系資料照)
勞工投保在政府單位、國公營事業的受雇勞工且薪資在4萬元以上,因為同時在職業工會投保2萬3100元以下,也順利領走3萬元生活補貼。(報系資料照)

本報日前報導指出,勞動部去年祭出「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勞工生活補貼」,卻有勞工投保在政府單位、國公營事業的受雇勞工且薪資在4萬元以上,因為同時在職業工會投保2萬3100元以下,也順利領走3萬元生活補貼。

勞動部部長許銘春今天接受資深媒體人黃光芹在「新聞不芹菜」訪問時指出,公務員身分可能是廣義公務員包括約聘僱等,這些可能是薪資很低等要斜槓工作,有些允許去兼職;有些如國營事業可能也同意這些勞工去兼職,晚上去工作也加保在職業工會,並且符合生活補貼資格,已經追回1600萬,目前還有幾百個身份待釐清後,依法該追回一定會追回,紓困要盡速紓困如救火,有時候迅速與精準無法兩全,不符合規定一定會追回。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