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聯合稽查小組在新莊中正路倉庫查獲大批越南肉類食品。(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新北市聯合稽查小組在新莊中正路倉庫查獲大批越南肉類食品。(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新北市聯合稽查小組在新莊中正路倉庫查獲大批越南肉類食品。(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新北市聯合稽查小組在新莊中正路倉庫查獲大批越南肉類食品。(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新北市聯合稽查小組在新莊中正路倉庫查獲大批越南肉類食品。(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新北市聯合稽查小組在新莊中正路倉庫查獲大批越南肉類食品。(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新北市新莊區查獲走私月餅、熱狗、火腿腸及豬肉捲等7項越南肉製產品,重達上百公斤。令稽查人員吃驚的是,有些商品還是有溫度的熟食,所有貨品已於隔日全數銷毀;走私商坦承,自今年3月起就開始接單,檢警將持續追查供貨商及貨物流向。

新北市動保處表示,本月19日雲林縣斗六警分局通報位於新莊區發現越南非法進口肉品,動保處會同防檢局、衛生局及警察局前往查緝,現場貨品堆積如山,其中數箱含有越南肉製食品及香菸。現場查扣含肉月餅159個、熱狗19包、火腿腸6箱、荷葉包豬肉捲16公斤、牛肉乾5公斤、雞肉絲5公斤及小洋蔥15公斤。防檢局全數現場進行封存、抽樣送驗及消毒,並於20日全數銷毀。

據了解,現場負責人越南籍潘姓女子17年前結婚來台,坦承今年3月初被越南公司聘為台灣集貨地負責人,開始配發越南進口貨物,貨物流向皆為一般民眾,其中多為外籍新住民,她只負責配發分送,並不曉得貨品實際內容物為何,僅當一般貨物配送。

動保處表示,非洲豬瘟病毒可透過廚餘、感染豬隻分泌物或排泄物、車輛及人員帶原方式傳播,加工肉製食品亦是傳播途徑之一,病毒甚至可在冷凍豬肉中存活超過1000天。

動保處呼籲,如有收到來自中國大陸、越南、菲律賓等東南亞國家肉製品包裹或來源標示不明肉製產品,應主動通報防檢局。違規攜帶肉類產品入境最高可罰100萬,網購未經檢疫合格的豬肉產製品,最重將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