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母願意出2成的頭期款催買房,但必須登記在老婆名下,讓一位民眾非常猶豫。(示意圖非當事人/達志影像)
岳父母願意出2成的頭期款催買房,但必須登記在老婆名下,讓一位民眾非常猶豫。(示意圖非當事人/達志影像)

努力工作存錢買房是許多人目標,一位網友透露,朋友婚後和老婆回娘家時,岳父母催促2人趕快買房,並願意出2成的頭期款。不過朋友事後才得知,岳父母要求房子必須登記在老婆名下,想到貸款30年房子卻不是自己的,對此相當猶豫。

原PO在PTT上表示,朋友去年結婚,現在老婆懷孕快要生了。過年回娘家時,就被岳父母催說趕快買房,還願意幫忙出2成頭期款,一家子便順理成章準備貸款買房。不過朋友卻沒想到,岳父母卻要求房子必須登記在老婆名下,「因為頭期款是他們出的」,讓朋友相當猶豫。

原PO指出,朋友老婆根本沒有工作,以前都在家裡早餐店幫忙而已,父母只要求她以後在家帶小孩就好。儘管朋友工作可以負擔房貸和一家吃穿,但是貸款30年的房子卻是老婆名字,讓他實在不能夠接受。

對此,原PO建議朋友乾脆自己存頭期款買房,但他卻又被老婆罵說「父母都願意幫忙出了,幹嘛不買?是你的名字還是我的有差嗎?」並列舉很多女生朋友都是老公買掛老婆名,甚至直接沒貸款買的也有,何況她家裡還有付錢,直呼,「這樣很正常!」這讓原PO納悶,「房子買老婆名字,老公繳全部房貸很正常嗎?」

文章曝光後,網友紛紛熱議表示,「以前可以啦,離婚率低而且都比較認分,現在還是要多考慮」、「用頭期款價格就買到房,你這麼好欺負不欺負你欺負誰」、「買房子還要拿家裡的錢乾脆不要買」、「不是有共同持有,為什麼要整鍋端?」但也有網友認為,「正常啊,不然孩子你生,房子她買?」、「結婚後買的房掛誰的名字有差嗎?是辦分開財產制?」、「女方長輩有出頭期1/3,其餘貸款我在繳」。

(本文由 中時新聞網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