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男女神鄭家純(雞排妹)最近透露18歲時做抽脂手術,後悔跟當時診所簽訂「代言換免費抽脂」肖像權合約,因最後手術失敗,8年過去後決定提告。今(30日)雞排妹開記者會,律師說雞排妹當年簽約時才18歲,法律上應該要有父母或監護人同意,「這家診所不可能是第一次簽約,鄭小姐可能不懂,但這家醫院不可能不懂」。

雞排妹的律師說,關於整形手術失敗的新聞其實有不少錯誤的地方,因此決定站出澄清,「這個東西如果是私人糾紛的話,不應該講這麼細,我們也不想猜測對方是不是有找媒體」。針對合約的部分被批評「紅了就反悔」,律師說先不講是否設定期限,但內容有說設定的範圍,例如刊物,「今天是因為醫美診所踰越範圍,將肖像用在診所門口的看板上面,這是第一點違約的使用」。

【現場直播】雞排妹揭年輕時「做壞了」 提告醫美診所求償百萬

雞排妹律師進一步說,違約的第二點是合約中有約定,如果要放廣告上去的話,要經過當事人同意,而目前所看到的看板,他的當事人也就是雞排妹並未同意,「這一切就跟過河拆橋一點關係也沒有,我們不是事後反悔」,合約中還有許多不合理處,例如雞排妹當時未成年,對方還是讓她簽下如此不平等的合約。

律師強調,雞排妹後來對於合約內容大部份都有履行,今天是對方做得太嚴重,雞排妹才決定站出來指控。律師也說,雞排妹後來聽說其他網友對該家診所的指控,甚至聽過其他人被威脅,雞排妹強調這樣的訊息不只一兩封,她並非過河拆橋,是想藉此提醒消費者,之後的選擇要更加小心。

(本文由 中時新聞網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