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盛傳行車遭人檢舉闖紅燈,有申請撤銷罰款的撇步。警方澄清純屬網路謠言。(警方提供)
網路盛傳行車遭人檢舉闖紅燈,有申請撤銷罰款的撇步。警方澄清純屬網路謠言。(警方提供)

針對網路盛傳若遭人檢舉闖紅燈,可申訴查明檢舉人的監視設備是否經過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如果沒有,警方就會撤銷罰單一事,金門縣警察局今(31)日澄清「純屬謠言!」請民眾不要相信。

縣警局交通警察隊表示,自2019年起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採用「實名制」,即檢舉人要敘明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址及電話等相關資料。否則,即使民眾所檢舉的交通違規內容屬實,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機關應不予舉發。

警方並說明,民眾檢舉如違規停車、闖紅燈、違規超車、轉彎未打方向燈等,相關法令並未要求一定要使用經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的行車攝錄影機或照相機,才能證明違規事實屬實。只要檢舉人所提出的違規檢舉資料,經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查證屬實,就可加以舉發。

警察隊表示,金門地區最常遭民眾檢舉的交通違規是違規停車、轉彎未打方向燈及跨越雙黃線超車,只要大家養成良好的駕駛習慣,就能確保行車安全,也不用擔心會遭人檢舉,讓荷包失血。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