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署力推學校適應體育計畫,讓特教生有更好學習體育的環境。(林紫晴攝)
體育署力推學校適應體育計畫,讓特教生有更好學習體育的環境。(林紫晴攝)

為了保障每一個人都享有運動的權利,讓身心障礙學生能與一般生一樣參與體育活動,教育部體育署106年起推動學校適應體育計畫,以及個別教育計畫(IEP)並希望在明年啟動「推展學校適應體育四年計畫」,持續深耕推廣。

台灣師大特殊教育學系姜義村教授表示,IEP是指為每一位身心障礙且具有特殊教育的學生,所特別擬定的教育計劃,目前已有愈來愈多的家長主動向學校推動此政策,以往的觀念認為身心障礙學生每逢體育課就只能休息,因為主要是怕「危險」,但殊不知這剝奪了他們運動的權利,所以希望地方政府教育局能多加提倡與宣導,讓更多家長明白即使身心障礙的學生,也能透過IEP來上體育課。

體育署副署長王水文指出,學校適應體育的推展,是需透過體育教育與特殊教育的跨域合作,因此體育署推動此政策是希望未來4年能持續做到「倡議與宣導」、「教師增能」、「數位平台」、「標竿學校」四個面向。

「推動學校適應體育計畫」自106年至今(109)年7月底,共設置8所適應體育標竿學校,舉辦36場教師增能研習,超過1531位老師受過訓練。學校體育組科長張盛年說:「為避免個別專業能力不足,體育老師和特教老師藉由研習,增進適應體育相關知能。」同時也透過數位平台,提供優良教案與溝通交流的機會,給特殊需求的學生與家長、特教教師、體育教師或學者專家。

推動學校適應體育計畫,除了落實保障身心障礙學生健康權及運動權,也是讓班上其他學生們從小理解、尊重多元文化,並懂得關懷弱勢群體,促進身心障礙學生在身體機能、認知學習及社會情緒均能獲得實質的效應。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