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禁OTT落地
政府禁OTT落地

經濟部商業司18日預告新增「在台灣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禁止事項項目表」,其中明定愛奇藝、騰訊等陸資業者的OTT服務不能在台落地,最快9月3日起,台灣觀眾就看不到愛奇藝的節目。

經濟部表示,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5條第二項規定,網際網路視聽服務(OTT-TV)並非開放陸資投資項目,且於政治、社會、文化上具有敏感性或影響國家安全,因此明文禁止代理經銷中國OTT服務。

經濟部官員說,過去北京愛奇藝科技公司曾在2016年申請來台投資設立子公司,並規劃經營OTT-TV業務,但此並非開放陸資來台投資的許可項目,經濟部投審會並未核准,惟依網路無界限特性,OTT-TV仍透過代理經銷商在台灣違法落地。

官員指出,為防止愛奇藝、騰訊等大陸地區OTT-TV透過代理或經銷等迂迴方式在台灣非法經營,經行政院邀集各部會討論後,決禁止愛奇藝等陸資網路影音平台繞道來台,因此指定由NCC擔任OTT-TV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負責督導OTT-TV相關業務。

值得注意的是,NCC上月已公布「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專門納管國內外OTT業者;目前正在60天預告期內,若通過後,將是全世界第一部關於OTT的專法。

經濟部商業司這次禁止是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5條第2項規定,18日預告「在台灣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禁止事項項目表」,禁止台灣地區的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提供代理、經銷,或從事OTT-TV及其中間投入或相關商業服務等服務給大陸地區的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預告期間為14天,將於9月1日期滿,若無意外於9月3日公告上路。

經濟部指出,未來預告期滿上路後,違反在台灣經銷或代理陸資影音平台業者在台上架者,將由NCC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86條第4項規定查處,確認未來陸資所屬的OTT-TV無法在台落地,下月3日後看不見愛奇藝推出的大陸熱門古裝劇類似如懿傳、延禧攻略等的首播檔,還有韓劇、美劇等節目。

(本文由 工商時報 提供)